汶川税务“三举措”认真开展2020年度电力类基金汇算清缴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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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税务“三举措”认真开展2020年度电力类基金汇算清缴工作

按照州税务局工作安排和各项电力类基金征管政策和文件规定,汶川县税务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国家电网公司、地方电网公司以及自备电厂2020年度应当缴纳的农网还贷资金等四项电力基金汇算清缴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部门密切协作。汶川县税务局在接到工作通知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全面统筹,由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牵头组织,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相关人员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抓好此次汇算清缴工作。

二是明确要求,确保汇算质量。我局按通知要求第一时间明确符合此次电力类基金汇算清缴的企业,要求企业按文件规定自行汇算,汇算完成后县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其提交的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仔细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数据差错、逻辑关系不吻合等情况及时告知企业进行修正。资料审核无误后,选派业务骨干对企业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系统操作辅导,及时开展申报后续管理,确保了申报的准确无误。汇算清缴期间,我局及时在核心征管中进行了税费种认定,为汇算企业后续的顺利申报打好坚实的基础。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确保汇算质量。

三是及时整理,做好资料归档。年度汇算清缴后,我局及时形成相关文字材料上报州局,对此次申报的相关纸质材料进行了专卷归档,电子资料进行了加密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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