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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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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汶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负 责 人:阿  瑛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000

联系电话:0837-6222729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家、省、州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大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经济政策,统筹安排州、县拨给的财政经费,规划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三)制订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规划,调查分析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科技研究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科学技术的进步。

(四)负责综合管理全县群众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管理、指导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指导、协调全县民间艺术的挖掘和整理;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和共享工程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新华书店事业网络化、现代化建设。负责管理全县文物事业和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负责基层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组织、指导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和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指导业余体育训练,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按规定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

(六)负责监督管理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和艺术培训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音乐、美术娱乐、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业务、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游戏服务。

(七)负责全县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监管。负责全县广电公共服务;负责广电安全播出监管;指导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组织对出版物进行审读、审听、审看;负责全县内部资料出版物的管理;负责全县著作权(版权)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著作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纠纷;牵头组织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八)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的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工作,受理全县文化市场行政复议案件。

(九)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搞好各股室的政务工作,拟定全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处理局机关来文、来电、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合信息、行政督查、政策调研、信访、外事、各类会议、大型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做好行政机关后勤工作;编制文广体事业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制定并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负责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财务股

管理局机关及下属馆所财务工作。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经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及局属单位事业经费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抓好开源节流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的财务统计及报表工作。

(三)文化股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规划制定、政策指导、业务协调。主管全县文化、艺术工作。负责全县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群众文化部门的业务建设,组织、协调并归口管理全县公益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指导全县文化站馆业务建设;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推进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研究拟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和公共图书馆等文化事业的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艺术创作和艺术精品生产;督促“村村通”工程的组织实施,做好广电队伍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的编审,不断提高节目质量,扩大有线电视的覆盖面;负责全县各镇乡、街道广播电视站人、财、物的管理。

指导县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执法大队、博物馆(文管所)和震中纪念馆的业务工作。

(四)体育股

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负责抓好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竞赛工作;抓好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协助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指导少年业余体校和体育馆的业务工作。

(五)广电股

负责全县广电事业发展的规划制定、政策指导、业务协调;督促“村村通”工程的组织实施,做好广电队伍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广播影视栏目和节目的编审,不断提高节目质量,扩大有线电视的覆盖面;负责全县各乡镇、街道广播电视站人、财、物的管理。

(六)文物遗产股

负责履行文物监管职责,负责国家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管理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承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市场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市场管理股、新闻出版股、扫黄打非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调查研究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态势,研究拟定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审定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稽查人员从业资格,指导、监督文化体育市场的稽查工作;管理娱乐、网络文化、音像制品、文艺演出、艺术培训、美术品、文物等文化市场,以及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娱乐、培训等体育市场。负责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著作权的日常管理工作、法律咨询;指导新华书店渠道的经营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及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以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稽查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化娱乐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美术品经营市场、业余艺术培训市场、电影发行和放映市场;负责全县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和出版物发行工作;依法审批、审查、申报及办理与文化、体育、广电和新闻出版等相关的证件。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承担行政服务中心文化体育窗口日常工作。

(八)事业产业发展股

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调控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业发展结构和布局,负责对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业生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审核、扶持全县以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资源为载体的产业项目;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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