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918-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汶川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
联系方式:0837-633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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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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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郭正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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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威州镇西街12号1栋1单元2楼2号 |
汶威国用(2011)第73-38号、汶川县房权证威州字第00006143号 |
陈昭智 |
登记机构:汶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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