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汶川段)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汶川段)土地征收公告

汶府公告〔2026〕4号

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汶川段),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汶川段)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6〕98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2月11日

(五)批准用途: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98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威州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并同步在汶川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nchuan.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公告期满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6〕98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98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67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