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不动产转移(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韩自琼)

发布时间:2020-05-21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不动产转移(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

(韩自琼)

                     编号:3-20200519

继承人:韩自琼身份证号:5132211954******28

被继承人:殷清林身份证号:5132211950******15

不动产坐落:汶川县威州镇西街212单元32

不动产证号:房权证汶川字第00013370号,汶川国用(2014)第20-2-9(住宅)     

被继承人殷清林201941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的,应按法定程序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殷志敏放弃继承权,上述不动产继承权利由韩自琼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0520日至202069日)将书面异议材料送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17

联系电话:0837-6222511,0837-6331287

汶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5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