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四川省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以及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5月19日,汶川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监督。
检查采取“伴随式”执法监督的方式进行,县司法局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执法人员共同深入一线执法现场,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实地检查监督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使用、操作执法设备、全过程记录以及现场制作法律文书、开展调查取证等情况,并将实地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
今年来,汶川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参与“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紧扣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政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有效发挥多元监督的优越性,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持续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养再提升、执法办案更规范、治理效能更高效,努力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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