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威州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汶川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聚焦“关键少数”与全民普法,法治意识实现新提升
1.强化领导干部“头雁领航”。坚持将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关键少数”,建立学法计划,将法治学习融入党委会议、镇村干部大会,以宪法、党规党纪为核心,围绕乡村振兴、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精选学习内容,确保镇村干部学法覆盖率达100%。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干部学习会8次,覆盖8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推动全民普法“入脑入心”。创新普法形式,实施“三维发力”普法模式。一是“集中活动”,利用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场景开展集中宣传;二是“网格直达”,组织网格力量开展“敲门送法”行动,提供精细化普法服务;三是“线上延伸”,通过微信群推送普法内容。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3场次,模拟法庭活动2场,面对面宣传若干次,转载推送普法文章60余篇,全民法治素养显著增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
1.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统一受理、分类流转、限时办结,受理完成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206件,办结206件,办结率100%,满意度97.45%。
2.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重大事项提请党委会审议同意后实施,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系统、规范、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所有行政行为均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行政权力运行得到新规范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阿坝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指南》,分析梳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确保按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全镇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筑牢合法性审查“防火墙”。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由法律顾问对镇级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村级重大合同、村规民约进行审查。全年由法律顾问审查各类文件、合同105份,从源头防范了法律风险。
(四)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展现新面貌
1.推进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新培养执法人员6人,同时推荐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2名。开展1场次线下执法业务培训,通过系统讲解、案例分析及实操演练等方式,教学执法流程与法律适用要点。积极推动线上学习,组织39名干部职工参与执法相关课程学习。
2.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全年行政处罚案件1件,目前正在办理,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案件。
(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
1.构建“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完善“镇、村、网格”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依托综治中心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整合力量实行联合调处;在村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性作用;在网格,发挥网格力量、“法律明白人”的前哨作用。全年各级调解网络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20余件。
2.优化“三重过滤”化解流程。推行“村级就地化解、镇级综合调处、县级联动兜底”的“三重过滤”机制。多数的矛盾纠纷在网格、村(社区)内得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由镇综治中心整合资源调处;重大矛盾上报县级协同攻坚,有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一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形式仍显单一,与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法治需求存在差距。二是专业法治力量较为薄弱,全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稀缺,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与繁重的基层法治任务不相匹配。三是行政执法存在明显能力恐慌。执法培训机制不完善,缺乏实战化演练,加之执法人员党建与业务融合意识不强,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难以适配基层执法需求。
三、202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上再下功夫。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打造具有本镇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提升普法吸引力和感染力。
2.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再见实效。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实战化培训。严格执行“内设机构+司法所+法律顾问”的决策辅助模式,提升行政水平。
3.在夯实基层法治根基上再求突破。积极争取并用好政策,鼓励和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补充专业法治力量。深化“两所一庭”联动机制,建强用好“一站式”调解平台。
4.在推动五治融合上再探新路。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激发治理活力、提升治理效能,为推进治理现代化积累更多实践经验、探索更多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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