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漩口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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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漩口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会治理、法治领域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拉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漩口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政法委员具体抓,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协同抓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依法治镇工作。三是突出领导作用。充分发挥镇党委、镇政府在推进全镇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社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形成了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扎实开展学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利用每周职工例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3次,镇村干部例会会前学法26次。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八五”普法为载体,组织相关执法单位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反邪、防范金融诈骗、国家安全、普法等主题宣传活动12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100余人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12个村(社区)和2座寺庙实现“一村一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法律顾问参与镇、村(社区)重大决策、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遴选和培训“法律明白人”240人。

(四)强化依法行政,转变工作职能优化服务。

一是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在基础条件允许的行政村设立标准化村级便民服务站,制定《漩口镇村级便民服务站职责》《村级便民服务事项流程》等制度,实行8小时坐班工作制及上门服务,组织代办员定期接受镇便民服务中的业务培训,达到了村级便民服务全覆盖率100%,大大提高了基层服务效率和质量。二是积极打造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对九小场所、多模态混合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园区企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全年开展常规检查12次,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危化品等专项检查30余次,排查安全隐患450处,全部动态整改到位,并运用“四川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平台”动态更新场所信息,确保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全年举办安全生产培训8场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650人次。联合紫坪交警中队、漩口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全年巡查里程2000余公里,查处隐患26处,增设减速带150余米,精确劝导600余次、4000余人次,纠正违章行为19次、查处违章行为224起。

(五)规范决策科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

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司法所、乡镇法律顾问作用,为镇党委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有益帮助。12个行政村(社)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并在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作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六)聚焦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环保监管执法,紧盯河岸线、公益林、畜禽养殖等易发生生态安全问题点位,压实河长、林长、田长巡查职责,打通生态安全监测的“神经末梢”。累计下达畜禽养殖整改通知书6份,配合州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置汶川县恩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粪污外流案件,成功遏制污染扩散,持续巩固畜禽粪污整治成果。二是拧紧禁渔责任链条,设立镇级河长4人、村级河长11人,全年镇级河长累计巡河192次,村级河长累计巡河528次。开展河长APP使用、河道管护相关培训4次,镇村河长全部使用APP实现线上巡护、问题上报、信息共享。将禁渔工作列为生态保护重点任务,通过网格化管理,确保禁渔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覆盖到点。通过部门联动执法,采取岸上巡查、夜间突击、市场抽查等方式,精准打击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成功劝阻50余名违规垂钓人员。三是筑牢森林草原“保护墙”,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在3个防火卡点、重要路口、重点区域及时粘贴防火令,与各村签订防灭火目标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组织义务扑火队专项培训、演练4次。认真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不定期对常乐寺2棵银杏树开展巡护,实施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与寺庙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和义务,提高群众保护意识。镇级林长巡林144次、村级林长巡林530次、护林员巡林10560次,有效保护辖区林木资源。

(七)建设平安乡镇,助推法律服务高效普惠。

一是织密“善治”之网,推进平安建设。加快建设“微网实格”无忧善治共同体,按照人口状况和居住分布情况,全镇划分网格40个综合网格79个微网格,抓实抓细维护稳定、纠纷化解、群众服务等工作。全年召开政法联席会3次,发挥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无忧法治苑漩口工作站、“两代表一委员”的能动作用,全年排查矛盾纠纷90起,办理群众信访事项65件,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11次、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排查12次。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做好涉及重大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监督、引导和处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再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精准性欠缺。宣传形式以传统手段为主,形式固化单一。普法覆盖存在盲区,针对留守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普法场次少,“大水漫灌”式宣传居多,“精准滴灌”式服务不足。

(二)法治实践效能待提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衔接不畅,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作用未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使用效能偏低,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有限,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律化解复杂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薄弱。

(三)执法队伍建设滞后。队伍中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比低,复合型法治人才匮乏。“谁执法谁普法”等制度未细化到具体岗位,部分措施停留在文件层面,缺乏有效约束,执法效能不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学法治思想,筑牢理论之基。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学习覆盖面至村干部、党员群众。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全镇干部开展法治培训,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创新普法模式,实现精准覆盖。开展“法治宣讲进村入企”活动,实现村企全覆盖。为留守老人儿童提供上门服务,为务工人员定制普法计划,推动普法精准化。

(三)强化法治实践,提升治理效能。健全“三调联动”机制,理顺衔接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流程互通。优化法治骨干培养使用模式,通过培训、案例实操等提升其履职能力。建立群众法治引导长效机制,规范诉求解决法定程序。

(四)建强执法骨干,推进规范执法。优化执法队伍结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清单。完善联动监督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实现执法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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