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林业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提高干部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林业法治建设水平,现将2025年县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了《汶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小组设在林业和草原管理保障中心,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6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能职责,明确了目标任务,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在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稳步推进。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等载体,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有机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为学习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提高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动林业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局签订协议聘请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加大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实效。二是我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考取执法证,全局50岁以下干部及45岁以下职工全部参与法制网学习并参与县上组织的统一考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工作,制定并上报了2025年度审核情况严格按照县法制力要求,在四川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中进行执法证申领工作,及时变更执法人员信息。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县林业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确保林草系统行政审批行为规范、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健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制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巩固前一阶段“一网通办”成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四是始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林草系统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逐步完善了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机制。五是做好林政案件移交工作,完善立卷归档,规范林草系统执法行为。
(四)突出宣传重点,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突出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了职工学法培训计划,全年来共进行了12期林草法律法规培训、13次中心组学法,确保每次参学率达到95%以上。二是深入开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全局45周岁下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林草局已通过所有培训持证人员共32人。
(五)加强网络化建设,狠抓社会普法宣传工作
我局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林草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工作。一是加大依法治林普法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林草系统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宣传实效。充分利用“3.3”世界动植物曰、“3·12”植树节、“3·30”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4月第一周”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宣传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10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森林草原防火期等重要时节,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万余份,有力增强了全民法治意识。二是积极构建普法宣传网络。建立健全网络,充实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服务平台,亮化服务窗口,做到行政许可依法、合法。建立完善企业、村社干部联系网络,在涉及林草系统法律法规、政策、科技兴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纠纷和涉林案件等方面,确保通讯畅通、监督有力。
(六)开展“法律七进”,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结合林草系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结合“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开学第一课”、春节、“3.30”警示日、清明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四川省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重要时段为契机,在全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和野生植物知识、病虫害防治及相关法律法规。
(七)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以林长制为抓手,全力做好生态保护,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创新机制,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2022年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持续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推动林长制转为林长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率先推行基层林长制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得到省州林长制办公室高度肯定。目前全县共设立林长194名,75个村分别构建村级“一长三员”责任体系。二是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护制度。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卫片执法、环保督察以及设立群众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在世界遗产地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9起,罚款6.45万元,有效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对全县病弱、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进行救护。截至目前,共救护野生动物16只,主要为猕猴、黄麂等。加强对我县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督促辖区内各人工繁育单位安全生产、疫源疫病监测等加强管理,严防发生动物逃逸、伤人情况。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截至目前,解决案件178件,赔款金额14.40万元。四是森林资源管护有效加强。新建草原固定监测点3个。国有林区划分区域管护,汶川县国有林场和国有林保护局管护面积147.23万亩,划分管护区域,落实森林管护责任,指导签订森林管护承包协议书66份;落实全县集体林115.3万亩管护责任,签订了管护责任协议书69份。
二、强化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保障
(一)全面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失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林草系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的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届满或所依据的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废止。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草系统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我局公开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草系统的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机制。
(三)努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县林草系统法治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一是推进“法律七进”,狠抓依法治理,将依法行政工作渗透到执法的全过程。二是管控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构建“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受追究”的监督机制。实行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三是开展依法行政规划、计划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和推广林业依法行政先进经验,推动全县林草系统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一是林业部门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转隶和林政执法权力移交至综合执法局、木材运输制度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被取消,乡镇林业工作站也在乡镇综合改革中被整合。森林公安派出所、林政执法专业队伍、乡镇林业工作管理站、木材检查站4个最末端、最有力的队伍不复存在或离开林草部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遭受巨大冲击,林草行政执法面临严峻形势。
(二)与执法部门衔接不畅的问题。由于跨部门数据壁垒未完全打破,区域间执法标准不统一,对跨区域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有待加强。联合执法模式仅针对部门重大案件,其余普通案件执法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造成案件办件流程缓慢。
(三)基础保障投入不足的问题。部分基层执法装备配备不全,智慧监管系统覆盖率低,与“天空地人”立体化监测需求差距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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