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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护权益 温情司法促团结——漩口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涉民族务工经济纠纷

发布时间: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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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2026年9月1日,汶川县司法局漩口司法所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情法交融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及22名藏族务工人员的经济纠纷,让当事各方在司法温度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企业临时变卦,务工群众蒙受损失。辖区某企业因项目施工急需用工,委托闵某代为招募人员。闵某联系巴某,由巴某组织22名藏族群众提前购置农具、生活物资,按时抵达务工地点。然而,企业因对跨民族沟通协作心存顾虑,临时以“用工名额已满”为由拒绝接收。务工群众远道而来却无法上岗,产生交通、物资购置、误工等多项费用,情绪十分激动,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法理情交融,搭建互信桥梁。受理纠纷后,漩口司法所调解员没有简单就事论事,而是把调解现场变为法治宣传和情感沟通的课堂。一方面,调解员向企业方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劳动就业相关法规,明确指出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企业因沟通顾虑而单方毁约,于法不合、于理有亏,应当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引导企业换位思考,理解务工群众千里奔波的辛苦与不易。另一方面,调解员与藏族务工群众促膝交流,尊重他们的民族习惯和情感表达,用通俗语言讲解法律政策,安抚焦虑情绪,鼓励他们依法、理性主张权益。整个调解过程始终贯穿着“大家都是中华大家庭一员,彼此理解、互助共进”的温暖基调,让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

当场赔付到位,纠纷就地化解。经过多轮坦诚沟通,逐项核算实际损失,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企业一次性赔偿22名群众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0元。协议当场签订,款项当场付清。务工群众拿到赔偿款后,愁容舒展;企业负责人也表示通过此次调解,对民族团结和依法用工有了更深认识。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在基层司法所的真情调解下圆满画上句号。

一次调解,是一次权益的维护,更是一次心灵的拉近。漩口司法所用“小切口”做实“大文章”,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让平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每一次纠纷化解中生根发芽。这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的生动实践——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护家园的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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