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税务首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圆满结案

发布时间: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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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税务首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圆满结案

2021年2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汶川县税务局作出历史以来第一个行政复议决定,并依法送达复议申请人,复议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标志着汶川税务首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圆满结案。

2020年12月28日,汶川县税务局依法受理了辖区内某公司因税务机关征税行为提起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这是汶川税务有史以来受理的首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县局对此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机构联合税政、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共同研阅、斟酌有关政策,请示州局相关科室,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经过充分准备,及时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全面审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程序、法律依据及适用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最终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汶川县税务局以该起税务行政复议为契机,采取“以案学法”的方式,通过对复议受理条件、时间节点把控、法律法规适用、案件调查取证、争议焦点把握、政策适用分析、税务文书规范等的集体学习和讨论,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税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证据意识和服务意识,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基层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今后的税务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正面引导和警示作用,有力推进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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