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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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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府函〔2002〕146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汶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汶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汶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9〕74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发〔202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和省、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总体要求,大力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各部门对新兴产业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到2020年底,与国家级、省级、州级同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范围

将市场监管、发改、教育、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科技农牧、经信、文体旅游、卫健、应急管理、统计、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综合执法等18个部门(单位)纳入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对纳入我县市场监管领域范围的部门(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州的要求适时更新调整。纳入我县市场监管领域范围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充分运用省级监管平台

各部门(单位)要运用好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落实好抽查检查计划录入、随机摇号、任务分派、抽查检查内容录入、结果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等任务。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通过省级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再自建监管系统,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对口部门加强联系,按照省级监管平台的技术标准进行相应改造,实现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三)制定或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部门(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省、州级对口部门(单位)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或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各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按照省、州公布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开展好联合抽查工作。

(四)建立健全“两库一单一细则”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省级平台上分别建立与抽查事项和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待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级平台)建设完成后,各部门要在省级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省级平台建设完成后,将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统一纳入省级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并报县司法局汇总审核。

3.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纳入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将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在省级平台统一发布。

4.制定发布抽查细则。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制定的抽查细则开展抽查工作,上级没有抽查细则的,要结合部门实际,规范随机抽查流程、抽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处理方式、纪律要求等内容,推进随机抽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五)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要科学统筹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包括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数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检查日期等内容。

四、组织实施

各部门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每一次联合检查抽查的牵头部门。

(一)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牵头部门负责会同参与部门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检查对象范围、抽查数量、抽查比例、执法检查人员匹配方式(分组或分散)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负责按方案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匹配执法人员,完成随机抽取和选派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参与单位实施事宜,联合抽查工作应一次性完成所有事项的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各部委及省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以及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的除外)。

(二)合理选择检查方式

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三)即时公示抽查处理结果

监管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跨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档案制度,检查结束后,要将监管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参与的“双随机、一公开”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县级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提供资金保障。各部门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大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资金支持与后勤保障。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一律不得收取费用。监管执法部门根据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支付费用,相关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切实有效推进社会共治,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正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督查考核。县级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对消极懈怠、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部门要建立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

(六)总结经验做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应向县级联席会议牵头部门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本季度的推进情况;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亮点、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每年12月15日前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书面总结汇报材料,向县级联席会议报送。县级联席会议负责将经验做法及时向上级联席会议报送。

《汶川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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