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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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

近日,按照县“清风行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汶川县林草局组织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本次专项行动由县林草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农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监管行动。

联合执法组深入到水磨、漩口、映秀、三江等镇的旅游摊点、农贸市场、农家乐、饭店等餐饮主体进行突击检查,严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出售、加工、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与各经营主体签订了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向相关商户宣

讲保护野生动物、实施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意义,督导其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企业主体责任。

林草局一线森林管护职工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宣传,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联合行动,计划持续到3月底。今后,我县将在不同的时节,不同节点,对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各部门联合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形成汶川人民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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