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府干发〔2020〕12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汶川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旭东同志为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有刚同志为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甘杰同志为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秦丹同志为汶川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
免去:
付有刚同志汶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曾胜同志汶川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胡敏同志汶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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