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实施灵活水价措施 保平稳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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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和州、县发改委关于《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支持有关用户抗击疫情影响和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保障抗击疫情期间的正常供水,让抗击疫情的企业和居民能够安全用水。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导汶川国润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发挥县属国企的主导作用,制定疫情期间水费收取的临时措施。

该措施有三个关键点:1、从220日起至疫情结束,凡涉及民生工程、抗击疫情急需的生产材料复工的企业,需新搭接自来水的企业特事特办,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接通自来水,先通水,后结算。对新开户的水费在原价的基础上下调10%,待疫情防控解除后恢复原价格;2、疫情期间采用预约办公的方式缴费,有困难暂时无能力缴费的居民可在社区开具证明,实行欠费不停水,先用后补交的办法;3、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采用预约方式办理,有困难的单位,在保障用水的情况下,采用延期缴费免收滞纳金的措施。

灵活水价措施的出台,不但积极支持企业和城乡居民抗击疫情影响,同时也为汶川县复工复产提供了关键性的保障,为汶川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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