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民依法参与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经过前期发布公告、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征求本人意见等程序,已初步完成本批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现将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属镇村/工作单位 1 白祥霞 女 31 汶川县应急管理局 2 李瑞 男 35 汶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3 杨潇 女 35 汶川县统计局 4 石剑 男 32 汶川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5 高丛敏 女 34 汶川县映秀镇秀坪社区 6 张小慧 女 32 阿坝州吉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7 杨晓梅 女 38 汶川县卧龙镇卧龙关村 8 马晓健 男 39 汶川县卧龙镇转经楼村 9 陈文忠 男 57 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 10 李小琴 女 30 阿坝铝厂 11 唐丽慧 女 34 汶川县映秀镇秀坪社区居民委员会 12 杨雪 女 31 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 13 何明桥 女 29 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 14 陈富贵 男 40 汶川县威州镇索桥村 15 荣春芳 女 36 汶川县威州镇阳光社区 16 陈炳 男 37 汶川县威州镇索桥村 17 岳霜 女 33 汶川县威州镇 18 杨亚君 女 36 汶川县水磨镇马家营村 19 王勇全 男 44 汶川县绵虒镇沙排村 20 苏雅婷 女 34 汶川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21 费建会 女 35 汶川县三江镇静居村 22 王雪 女 28 汶川鹰嘴崖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23 殷建军 男 49 中国农业银行汶川县支行 24 杨富莉 女 42 汶川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5 姜菱 女 28 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6 刘培英 女 44 汶川县经信局 27 杨国路 女 33 汶川县经信局 28 杨旗 女 39 汶川县威州镇 29 罗春香 女 30 汶川县漩口镇群益村村民委员会 30 陈琴 女 36 汶川县水磨镇老人村村委会工作人员 31 瞿维凤 女 40 汶川县威州镇南桥社区 32 陈兴莉 女 45 汶川县威州镇万村 33 谢香相 女 46 汶川县威州镇桑坪社区 34 杨智龙 男 29 汶川县威州镇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及要求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汶川县司法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部门:汶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
联系电话:0837-6257713
通讯地址:汶川县威州镇双拥路8号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发现问题的候选人,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特此公示。
汶川县人民法院 汶川县公安局 汶川县司法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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