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26年9月下旬在汶川县召开羌人谷国际滑雪康养旅游度假区门票收费标准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汶川县阿尔沟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汶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3名,景区负责人及运营管理人员;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4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法律专家1名、行业管理专家1名,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司法局、县文广体旅局推荐;
4.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5名,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县文广体旅局分管领导、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县交通局分管领导。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方案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听证会采取网上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登录汶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abwcfgw@163.com),或申请人至县发改局价格认证监测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24时。
五、相关要求
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附件:1.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听证会旁听报名表
2.汶川县阿尔旅游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6日
(联系人:李坤明,联系电话:0837-622735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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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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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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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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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仅供报名参加我县阿尔沟景区观光车票收费标准听证会使用; 2.各项联络方式务必有效,若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报名无效;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听证会; 4.通信地址默认为邮寄地址。 5.受组织或单位委托被推荐为听证会参加人须在本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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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旁听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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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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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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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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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仅供报名参加我县阿尔沟景区观光车票收费标准听证会使用; 2.各项联络方式务必有效,若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报名无效;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须亲自参加听证会; 4.通信地址默认为邮寄地址。 5.受组织或单位委托被推荐为旁听人员须在本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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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汶川县阿尔旅游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基本情况。汶川县羌人谷滑雪场项目由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川投资备〔2019-513221-49-03-392085〕FGQB-0095)号,景区地处汶川县灞州镇阿尔沟内,海拔达3250米左右,目前景区已全面运营,景区内道路情况复杂,道路存在坡陡、弯急、雪天路面易滑等问题,为解决交通拥堵、游客出行安全、突发事件游客紧急疏散、安全应急救援等困难问题,向游客提供更好、更舒适的旅游服务,提升景区旅游品牌形象,景区开通了景区雪场线路观光车服务,将观光车原负责运营的25公里调整为景区内全长约11公里道路的游客运载(含往返共计22公里)。
二、成本监审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参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和《四川省景区交通运载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审人员通过现场勘查、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和佐证资料等材料,对阿尔沟景区观光车2024年、2025年运营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成本监审结论为:2024年成本为47.41元/人·次(含往返),2025年成本为37.86元/人·次(含往返)(含往返)。
三、观光车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州对于观光车定价收费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对阿尔景区观光车成本监审结果,参考我省同类景区收费情况,拟将汶川县阿尔旅游景区(3A)观光车收费标准由试运行时收取的70元/人·次(含往返)调整为40元/人·次(含往返),即阿尔沟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上限为40元/人·次(含往返)。
四、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在其官方网站、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不得收取未予公示的任何费用,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本着游客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将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保障游客选择权,维护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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