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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兵、李国萍)

发布时间: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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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63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汶川县威州字第0000556

张兵、李国萍

房屋所有权

汶川县威州镇西街911单元31

               

  公告单位:汶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630

附件: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兵、李国萍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汶川县威州字第0000556号)因个人保管不善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兵、李国萍

20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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