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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敏、彭川)

发布时间: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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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625-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汶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551

陈敏、彭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3221100002GB00059F00050108

汶川县西街1522单元104

               


公告单位:汶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625

附件: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陈敏、彭川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川(2021)汶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551,因个人保管不善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敏、彭川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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