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
编号:20260623-1
邓学兵所有的坐落于汶川县雁门乡麦地村二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已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837-6331287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汶集用(2012)第02781号 邓学兵 宅基地使用权 / 汶川县雁门乡麦地村二组 /
公告单位:汶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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