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群众信访投诉(信访编号D2SC202109100016)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1、顺河三号桥上行50米处,政府单位片区及顺河二号桥与威州大桥下片区的污水,没有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偷排至岷江河内,污染水源;2、威州镇岷江路下段杨柳水岸旁,污水泵站,长期在夜间偷排污水。” 经核实:信访举报中“污染水源”“威州镇岷江路下段杨柳水岸旁,污水泵站,长期在夜间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其余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单位 |
汶川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赫洛杰 |
联系电话 |
0837-6222385 |
整改目标 |
提升县城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确保规范运行 |
整改措施 |
1.实施政法小区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在武装部靠河一侧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经红轮桥侧面架设污水管道,将“顺河三号桥上行政府单位片区”生活污水提升至河对面县城污水主管网。 2.按照威州镇入河排污口整改项目施工方案,待主汛期后具备施工条件时,立即恢复建设顺河二号桥桥墩处污水收集池,并加设混凝土挡墙防止河水冲刷。 3.在冲毁的顺河二号桥桥墩处污水收集池前端检查井内新建提升泵,将桑坪片区威州大桥以下(岷江西岸)片区生活污水通过已增设的跨威州大桥污水管道提升至岷江东岸污水主管网。 4.加强县城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及污水泵站日常管理、定期巡护,落实泵站24小时在岗值守值班制度;增加较场泵站视频监控设备,提升技术监管能力。加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宣传,提高群众节水意识和环保意识。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已按整改措施完成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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