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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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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汶川县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汶川县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送审稿)》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各镇的职责分工、财务管理等,以及法律责任共8章47条,明确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一是维护成员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收益分配。二是细化了主要涉及单位的职能职责。三是促进基层廉政建设,通过透明化、制度化的管理,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是推动农村社会稳定,通过规范“三资”管理,减少因资源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不包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二)本办法内容与其他同级文件冲突的,属特殊事项的适用特殊事项规定。

(三)本办法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生效文件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生效文件为准。

(四)本办法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事项的,由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及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相关内容参考写入内部规则并遵照执行,相关内容依法依规属相关机构法定职权的除外。

(五)本办法由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县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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