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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汶川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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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汶川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解读

汶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汶川县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汶川县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通知(汶府发〔2022〕8号)(以下简称新“两纲”),现将新“两纲”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已连续颁布实施三个周期的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妇女及妇女工作、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等工作进行论述。2021年9月、12月,2022年6月,国务院、省政府和州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家新“两纲”、省新“两纲”和州新“两纲”,对未来10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

汶川县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明显进步。从汶川县上一轮纲要实施结果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得到较好落实。汶川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福利范围进一步扩大,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保护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困境妇女儿童得到关爱救助,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存在不足。新时代背景下妇女儿童发展的需求不断变化,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基础建设等条件制约,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存在差距,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服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出台的重大意义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促进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对加快建设“一区两地六示范”具有重大意义。

汶川新“两纲”立足新发展阶段和汶川实际,从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健康、教育、环境、家庭、安全、法律等领域着手,明确各领域未来10年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遵循和指导。实施新“两纲”,必将对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为实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同步发展、妇女儿童共享改革成果提供基础和保障。

三、主要内容

《汶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始终,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环境,持续提升妇女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确定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和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76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

《汶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为根本,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为目标。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和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75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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