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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汶川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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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府办函〔202020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汶川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阿坝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阿府办函〔20198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汶川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成上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向光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周光辉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杨峥嵘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高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高元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国资中心(金融办)负责人

        陈显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晓刚县经信局副局长

        游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县科技农牧局机关党委书记

        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蒲吉林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文富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亚康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永贵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吴利锋县交通局副局长

        谢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建康汶川县国家级景区管理局副局长

        彭建军县卫健局副局长

        赵蓉威县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徐 县统计局副局长

        苏志朝县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张德清县税务局副局长

       高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  人行汶川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苏亚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

三、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以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人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督促指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专用帐户管理、按月发放、政府性工程无拖欠等制度落实;负责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的登记、批办、交办及受理查处;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负责涉嫌犯罪案件按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负责协调处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职尽责。

县住建局:负责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和公示机制,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负责监督督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负责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平台;负责督促建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银行卡直接支付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先行垫付责任等管理制度;负责受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案件,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责督促解决建筑企业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县法院:负责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快立、快审、快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

县检察院:负责推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督查督办欠薪案件的处理。

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管控。

县发改局: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负责协调处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负责牵头做好欠薪失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失联人员查找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恶意欠薪案件的立案和侦办等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和群众性事件,依法打击以讨要工资名义、虚报冒领等手段扰乱社会治安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按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负责欠薪应急周转金的设立及管理工作,确保政府性工程实现“零拖欠”目标。

县经信局:负责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专用帐户管理、按月发放、政府性工程无拖欠等制度的落实,协调处理欠薪案件。

县司法局:负责根治欠薪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拖欠劳务费纠纷等问题,协助相关部门疏通非企业拖欠劳务费解决渠道。

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科技农牧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体旅游局:负责加强本行业监管,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分账管理、专户管理、源头性欠薪案件处理等制度;负责督办和及时处理本行业欠薪案件,协同推进欠薪失信信息的交换、共享与应用。

县国资中心:负责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分账管理、专户管理、源头性欠薪案件处理等制度,协调处理欠薪案件和督办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有关合同欺诈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负责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将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资支付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县统计局:负责指导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和涉及根治欠薪相关统计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受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访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并受委托转办、交办举报投诉;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合理诉求等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法制宣传和监督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法律援助,协调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县税务局:负责监测职责范围内欠税欠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转变等异常企业,并提供异常企业相关信息。

人行汶川支行: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工作,推进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依法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四、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

(三)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相关职能已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不再保留汶川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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