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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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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府办函〔202026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汶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9

汶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汶)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严格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水平,为全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管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公路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及时制止对农村公路造成破坏的违法行为。

(二)坚持政府主导。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体制,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属地管理。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辖区内建立县、镇、村三级路长,明确各级各条公路路长职责,夯实农村公路保护管理的属地责任。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整治,抓好问题整改、推进任务落实,推动农村公路管养提升优化,发挥农村公路最大效益。

(五)坚持层级考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保护管理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各级路长的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的分级管理考核体系。

三、主要目标

(一)推进目标。20206月底前,出台汶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确定县、镇、村三级路长名单,分批分级公示;成立县、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县、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20208月底前,建立各级路长会议、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督查、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等工作制度。20209月底前,建立各级路长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确保2020年底全面建立路长制。202012月,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实施目标。根据“四好农村路”总体要求,采取“路长制”管理方式,构建“一村一路长、一路一专员”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和管理考核,对辖区道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现路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以及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的目标,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实现“四个提高”(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路长。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要求,建立县、镇、村三级路长制。县设立总路长及副总路长,由县政府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各镇设立镇路长,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二)设立路长办公室。县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林草、应急和文体旅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镇参照成立镇路长办公室,镇路长办公室与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三)农村公路专管员。镇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招募并管理农村公路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农村公路里程30公里左右。

五、职责分工

(一)路长职责

1.总路长:为全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并指导监督。

2.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做好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日常开展,负责落实好总路长的具体工作安排。

3.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建设养护管理的总责任人,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负责资金筹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贯彻执行总路长的工作布置安排,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治理方案,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的征迁、养护管理及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在县执法部门配合下,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县交通局及其管养机构做好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工作。

4.村路长:为辖区内道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和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工作以及县、镇、村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村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县季度考核、镇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

(三)公路专管员职责

公路专管员在县路长办公室和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公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完成路长办公室及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相关部门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简化程序加快建设。

2.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并将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4.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县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开展排入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5.县住建局。加强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缩短审批流程。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县交通局。负责具体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组织协调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7.县水务局。简化相关手续,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中涉水事项的审查、审核、审批;负责沿河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指导江河水库的泄洪排水及安全运行管理;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8.县林草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9.县文体旅游局。统一设计,按照标准设置公路沿线旅游标识标牌;景区道路建设、养护、安全监管。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0.县应急局。协助、指导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安全隐患点的排查、整改和验收。参与县、镇、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1.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县内通信、水电等公司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经审批后实施。新增管线一律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六、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一)巡查。路长、分路长、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公示公开。将实行路长制的线路和路长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并在公路起点位置设置统一的路长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含路长姓名、责任路段、具体职责、监督电话等,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三)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强化保障。结合各镇的实际情况,落实乡村公路日常养护配套资金,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的监督管理,实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考核到位”,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补助到各行政村。

(五)严格督查。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并将其列入目标考评。

川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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