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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时关闭县域内景区景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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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府发〔20202

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时关闭县域内景区景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当前,四川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我县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临时关闭全县所有景区和景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A级景区由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监管落实。

二、非A级景区、景点包括所有尚未取得质量等级评级的经营性景区、景点和人员聚集度过高的非经营性景区、景点,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落实。

三、所有景区、景点立即停止售票,关门谢客,将本通知张贴在醒目位置。如已经交付订金,各景区、景点要无条件全额退款,并向公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所有景区、景点的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在关闭后和重新开放之前要做好安全和环保环卫工作。

五、请各景区、景点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对违反本通知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各镇、县级各部门务必要履行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县委“七个全面”工作要求,即:全面检查、全面排查、全面消杀、全面隔离、全面储备、全面宣传、全面负责,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全力以赴抗击疫情。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0126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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