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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阳光决策”出让国有土地17宗 成交土地收入逾6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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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至9日,汶川县“阳光决策”出让国有土地17宗,出让面积153.37亩,累计成交土地收入6367.96万元。其中:出让住宅兼容商服用地1宗5.62亩,成交收入1570万元;出让零售商业用地1宗8.99亩,成交收入608.7万元;出让商服用地9宗63.5亩,成交收入2509万元;出让工业用地6宗75.26亩,成交收入1680.26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土地管理水平,增强土地决策科学性,汶川县积极创造条件,健全土地出让决策机制。2020年11月27日,汶川县首次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县长任执行副主任、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县的土地决策相关工作。县土地决策委员会在县自然资源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此次“阳光决策”首先是随机抽选委员,然后委员充分讨论后,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集体科学决策确定出让“底价”。此此17宗土地的阳光出让,既充分保障了国有土地资源的财政收入,又提高了集体科学决策质量,更强化了风险管控。下一步县土决会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优化完善土地决策机制,实现土地要素保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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