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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 扎实做好 “减量控大”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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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维护辖区汛期道路交通形势平稳,切实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汶川县公安局立足辖区道路交通形势,结合“奋进3号”专项行动,精准施策,多管齐下,扎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工作,切实努力创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强化自我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县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强调部署,要求全体民辅警从根本上克服麻痹思想,始终把自身的安全防护摆到重要位置。通过例会组织开展安全防护专题教育,重点学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等文件中相关知识内容,确保全体民警辅警入脑、入心。二是加强督促警示。以涉警典型案例为鉴,促使民警辅警引以为鉴、长鸣警钟、紧崩安全弦。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培训活动,引导民警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重视事故现场处置和卡口执勤时的安全防护,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增强民警辅警安全防护意识。 ⠼/span>

二、落实责任意识,强化源头管理。一是狠抓源头管理,落实责任意识。组织民警对辖区重点客运企业和汶川汽车站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重点对企业安全制度健全完善、源头管理责任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GPS运行监管、企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才是效益”的责任意识,把好各个环节,共同做好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检查登记,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汶川北收费站、映秀卧龙路口客运检查卡点的职能作用,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营运资格、安全设施配备、载客数量、乘客安全带系带、行驶路线、驾驶人资历等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坚决做到“零容忍”、“零侥幸”。三是加强巡逻管控,严查违法行为。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辖区国道213线、国道317线和映汶高速重要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行使、随意上下客、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教育一起、抄告一起。

三、加强阵地宣传,开展教育引导。一是强化源头宣传。认真执行每季度进行一次阵地宣传、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措施,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剖析典型案例、召开宣传讲座等方式向客运驾驶人和企业负责人讲解客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危险性和危害性,引导客运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远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参与交通。二是发挥阵地宣传。汶川北、卧龙口客运检查卡点执勤民警在对客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的同时,逐一登车向广大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广大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自身安全。

四、突出重点防控,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夯实源头清除隐患。狠抓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工作,根据隐患车辆及驾驶人数据,按照车主登记住址清理出辖区所属的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并对基本信息逐一查询、核实、分类,下发到中队,实行“清单管理”、点对点通报,督促“两客一危”及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员定期年审年检、违法处理、安全教育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锁定企业落实责任。在加强上门检查频率的同时,先后组织客货运企业、出租车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事故预防会、集体约谈会,将沈海高速浙江温岭段“6.13”事故通报给了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清醒认识辖区当前道路交通形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内部安全制度监管,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为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最终实现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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