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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萝卜寨村、索桥村安全饮用水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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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

 

张进宝、陈国平等2位代表提出:关于解决萝卜寨村、索桥村安全饮用水问题的建议

萝卜寨村位于雁门乡境内岷江南岸,海拔2000米,距县城18公里,是岷江大峡谷高半山最大的冰水堆积台地,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黄泥羌寨,被誉为“云朵上的街市,古羌王的遗都”,全村有农户251户、1007人。随着旅游业开发及现代农业发展,萝卜寨村形成了集羌族文化生态观光体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共融互动的旅游特色村寨。由于萝卜寨、索桥地处雁门乡高半山,由于受地质成分、自然灾害、水源破坏、水质污染的影响当地安全饮水成为问题。严重影响到萝卜环线旅游。随着村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用水不便和饮水不安全的现状已成为萝卜寨、索桥焦点,为了促进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解决安全饮用水问题,确保饮水安全。

建议: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萝卜寨村、索桥村安全饮水问题。

 

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号建议

办理答复

陈国平、张进宝等2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业畜牧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汶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萝卜寨、索桥安全饮用水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视情况

收到该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建议的办理和代表的衔接工作,确保建议及时办理并回复。

二、办理情况

() 近年建设情况

为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县利用藏区饮水项目对出现饮水不安全的村寨进行提升完善,确保全县农村人畜饮水安全。2015年从藏区饮水项目中对缺水的萝卜寨、索桥两村新增加了一套引水系统,抬高了取水口,实施安装Φ110引水管10余公里,完全能保证两村人畜饮水,余水可作为灌溉补充用水。此次供水工程是自地震后实施效果最好的一次。

(二)办理情况

我局在收到该建议后,由分管副局长庚即带领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安排。为恢复其引水工程,经与雁门乡人民政府、萝卜寨、索桥村村委会、人大代表共同研究,决定在原水利设施基础上进行恢复重建,提出取水、水池选址尽量避开次生灾害、管道通过危险地段采用钢绳牵引飞跃等措施,减少灾害对工程的危害。目前,我局已从《汶川县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中安排项目资金32万元恢复其供水设施,项目及资金已于20184月下达到雁门乡人民政府,实施方案已审核通过,项目正按部就班、有序推进建设工作,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上述两个村村民能安全饮水,促进其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建设。

(三)加强管护

根据国家水权改革要求,农村供水工程作为村集体资产,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及“投、建、管”原则,请人民代表督促村两委会拿出切实可行并保证落实的运行管理办法,实现以水养水,做好工程运行与维护,发挥供水工程的长效作用。待本次工程恢复完善后,要加强管理、不能重建轻管,管护措施必须到位,才能长久保证村民饮水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您将《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联系人:罗震,联系电话:622254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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