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汶川县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02
字体:
分享到:

汶川县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切实解决全县非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切实解决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整体水平结合汶川县实际,制定了《汶川县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政府文件下发。

二、《细则》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基金使用原则、方向及范围、申请和使用、基金的借出与回收、基金的管理与核算、基金的使用监督与处罚等。

三、《细则》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指用于非贫困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周转基金。

(二)哪些村适用于本《细则》?

全县76个非贫困村适用本实施细则(不含卧龙、耿达),县委农工办根据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对申报乡镇进行基金匹配,每个村审报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原则上不得高于40万元。

(三)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发展生态产业;三是发展特色产业。

(四)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基金程序包括?

决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要求,制定基金使用方案,明确基金用途、使用期限、利益分配、退出回收等内容;村两委在充分征求社员意见基础上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后形成基金使用决议;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制定的基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公示:村两委对通过审核的基金使用方案和决议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决议使用基金;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分配收益。

(五)基金的借出与回收。

一是借用产业扶持基金必须按规定签订基金借款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基金到期回收。二是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强化产业扶持基金监督管理,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措施,促进产业扶持基金的回收工作。三是若借款村发生自然灾害、瘟疫、重大市场风险等特殊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核查核实,做好工作记录,经借款村申请、民主评议审定、报县委农工办审核、县政府审批,经公开、公示后,延长还款期限或予以核销。

四、《细则》对政策执行提出了哪些特殊要求?

凡有下列行为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一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方式,将无偿拨付的资金改为有偿使用的;二是违反本实施细则所规定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原则,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的;三是对应收回的产业扶持基金,不按规定在账户统一核算的;四是利用发放产业扶持基金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五是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