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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市场监管局协同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开展新冠疫情期间美容美发行业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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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汶市监发〔202017号《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加强经营单位恢复营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消费的身体健康,32日起,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对辖区内恢复营业的美容、美发等相关行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及规范经营措施如下:

一是要求美容美发店开展理发服务项目中不得有开展烫发、染发类服务。二是店内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实行一客一换手套,每次理发前做好手部消毒。顾客入店前须检测体温,查验身份证、居住地出入证并如实登记,全程佩戴口罩(限可戴口罩时)。三是店内须配备75%消毒酒精或含氯消毒液(至少配备一周的用量)、消毒液配比容器、消毒用喷壶、消毒柜。四是要求店内合理控制人流,每家门店复工从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一对一服务,其他顾客在店外分散排队或电话预约等候。五是公共用品用具(理发工具、毛巾、围脖等)做到一客一换一清洗一消毒。营业场所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专人负责,做好消毒记录。六是开窗开门或使用机械通风设备,加强室内空气流通,禁止使用空调,无通风条件的单位暂缓复业。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美容美发店27户,发现问题4户并要求其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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