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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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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府干发〔2020〕12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汶川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旭东同志为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有刚同志为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甘杰同志为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秦丹同志为汶川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

免去:

付有刚同志汶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曾胜同志汶川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胡敏同志汶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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