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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曹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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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府干发〔2020〕6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曹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汶川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曹 巩同志任汶川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龙武同志任汶川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莫晓明同志任汶川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启友同志任汶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通瑶同志任汶川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晓刚同志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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