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7-6257879(建设项目管理股)。
通讯地址:汶川县园林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生态环境局 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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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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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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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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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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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威州镇新桥汉白玉矿山开采(碳酸钙石材开采)项目 |
汶川县威州镇 |
汶川县新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中衡科创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威州镇新桥汉白玉矿山Ⅲ矿段1号、2号矿体开采,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大理岩,开采规模为2万m3/a(约5.2万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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