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和琼、王志新
李和琼(51322119561113****)、王志新(51322119551025****)所有的位于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6号2栋2单元4楼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汶威国用(2004)字第143-1-28号,00001428号)已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和琼、王志新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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