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与相关规定条例,汶川县水务局组织开展“汶川县岷江雁门芤山桥头防洪治理抢险救灾工程环评报告编制服务”的选定工作。选定后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为汶川县岷江雁门芤山桥头防洪治理抢险救灾工程环评报告编制,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比选名称:汶川县岷江雁门芤山桥头防洪治理抢险救灾工程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选定。
二、比选内容:
1、项目业主:汶川县水务局。
2、比选内容:汶川县岷江雁门芤山桥头防洪治理抢险救灾工程环评报告编制服务(含审查费用)。
3、比选限价:4.5万元。
4、提交送审稿时间:2021年1月18日。
三、比选申请人相关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技术单位。
四、比选工作程序:
公告、现场接受相关资料、专家工作小组综合评审、通知签订业务合同。
五、比选要求:
1、汶川县水务局将邀请评审专家成立比选评审专家组,对各受邀单位提交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综合各方面情况,选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代理机构作为合同方。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招标人交办的环评报告编制及送审工作任务。
六、受邀机构必须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资料:
1、须具备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资格(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019年1月至参加比选截止时间公司业绩详细报表;
5、为汶川县岷江雁门芤山桥头防洪治理抢险救灾工程制定的环评报告编制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等内容,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6、提供公司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需加盖公章);
7、报价文件(若有浮动,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8、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比选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 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20% |
20分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 20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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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服务方案 50% |
20分 |
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的理解,横向比较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20分,其他投标人的理解与最优的每欠缺一处扣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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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将项目的构思、实施方案、工作组织形成纸质方案,对纸质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20分,其他投标人与最优的每欠缺一处扣4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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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得5 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同时具备注册环评师得5分。 |
人员需是注册在本单位人员,提供成员近三个月中任一月的社保缴纳凭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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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务方案 10% |
10分 |
提供该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措施及响应时间)。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10分,其他投标人与最优的每欠缺一处扣3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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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绩 16% |
16分 |
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
5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 |
2分 |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地在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为准。 |
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
6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八、比选方式:根据参加询价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后综合评审得分最高得为中标单位。
九、报名及比选: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3日下午15点。
2、比选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10:30。
3、比选地点:汶川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10: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5、报名方式:汶川县水务局,采用邮件报名方式,直接将报名申请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超过报名时间要求视为无效报名邮件。(报名邮箱:wcslj666@163.com)。
6、如需有疑问请致电或到汶川县水务局。
7、联系人:曾瑾 0837-6249068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汶川县水务局所有)
汶川县水务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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