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汶川县新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威州镇新桥汉白玉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汶川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反馈到汶川县自然资源局。汶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37-6222511。
附件:1、参数表
2、评估报告摘要
3、承诺书
汶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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