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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SD17LC82244269)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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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漩口工业园区未做规划环评,未建园区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

汶川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

何 毅

联系电话

0837-6331322

整改目标

完成漩口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建园区污水处理厂

整改措施

一是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二是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局、县经信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省生态环境厅针对《汶川县漩口工业园区(四川阿坝工业园区漩口小区)总体规划(2019-2030)环评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最终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0〕32号,提出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原则可行,评论结论总体可信。

二是漩口工业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已于2017年12月26日正式投运,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正常上传。漩口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并由第三方绵阳碧瑞科技有限公司运维,2019年7月16日正常上传在线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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