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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东岸职工住宿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比选(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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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确保工程项目正常管理,拟对岷江东岸住房进行维修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岷江东岸职工住宿维修改造工程”以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岷江东岸职工住宿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汶川县禹城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汶川县威州镇岷江东岸

3、项目规模:维修改造面积约140㎡,主要内容为石膏板隔墙、复合实木门、地面砖、墙纸拆除、墙面腻子及乳胶漆等。

4、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三、比选内容

1、比选内容:比选申请人报价、资质等级、实施方案、业绩、财务状况等。

2、企业资质,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名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标函,承诺书等。法定被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委托书,身份证验原件。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阿坝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应当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开户名:汶川县禹城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川支行,账号:51050179710800000081),并提供银行回执单(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内),逾期不予受理。

六、比选最高限价:7.7万元;本次比选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七、成果质量标准及工期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标准、规范、环保等相关要求。

2、工期:15天。

八、报名及比选: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6日下午3点(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名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验原件)。

2、比选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

3、比选地点:汶川县禹城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5、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汶川县禹城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现场方式,比选文件获取100元/份。

6、联 系 人:余疆   0837-6983340 

汶川县禹城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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