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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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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州镇、漩口镇、水磨镇、灞州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做好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按照《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阿州发改〔2019〕68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计划转下达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的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项目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审批权限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加强工程推进管理。各乡镇是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请各项目乡镇优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做好施工设计于2020年1月20日前报县发改局,确保项目工程于2020年2月20日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落实好劳务报酬。积极组织引导当地贫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比例不得低于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15%),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加收入。

五、做好档案管理。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收集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资料,按照一项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编号、造册归档。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定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通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检查、专项稽查、审计等方式,加强监督。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落实好后期管护责任。

请你乡(镇)收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做好实施方案并按已批复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附件:汶川县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13

(联系人:李坤明    联系电话:0837-62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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